安徽省教育厅关于高校食堂面向贫困县(市、区)采购农产品和消费扶贫工作进展的简要情况(第8期)

阅读次数:4057 来源:安徽高校后勤网 发布时间:2020-11-20 16:28:00 分享至:


各高等学校: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支持高校食堂面向贫困县(市、区)采购农产品的意见》(皖政办秘〔2017〕299号)和《安徽省高等学校推进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皖教办〔2020〕27号)要求,现将全省高校“面向采购”和消费扶贫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信息报送情况

根据《安徽省高等学校推进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自9月15日起,建立信息周报制度。全省大部分高校高度重视,闻令而动,建立工作专班,如期报送工作进展和采购信息,积极研究制定消费扶贫智能专柜布点规划,在学生公寓、学生食堂、图书馆、体育馆场、教职工生活区等地择优布点铺设,总体进展情况良好。但仍有少数学校信息报送不及时,或数据不够准确。经多次催促,截至11月13日,仍有极少数高校尚未报送消费扶贫工作专班名单及智能专柜布点情况。

二、采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0年11月3日,全省高校(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累计“面向采购”4,564万公斤,总金额22,677万元(其中2020年1月至11月3日合计采购1,023万公斤,总金额6,425万元)。“面向采购”的主要品种和数量有:大米2,206万公斤,面粉292万公斤,食用油623万公斤,蔬菜749万公斤,干货、豆制品、畜禽类、水产类等其他品种694万公斤。

实施“面向采购”以来,累计采购量居前10位的高校依次是: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安徽理工大学、淮北师范大学、宿州学院、安徽工业大学、安徽工程大学、安徽农业大学、淮南师范学院、阜阳师范大学;累计采购量靠后10位的学校依次是: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安徽冶金科技职业学院、安徽黄梅戏艺术职业学院、安徽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1月-11月3日,当年采购量居前10位的高校依次是:淮北师范大学、安徽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安徽理工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宿州学院、安徽农业大学、安徽工程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安徽医科大学;有10所高校今年采购量为“0”,即: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阜阳科技职业学院、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冶金科技职业学院、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安徽艺术职业学院、淮南职业技术学院、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详见附件1)。

累计采购量中,按在校学生数(含普通本专科、硕士生、博士生)分摊,全省平均的生均采购量为174元/生,其中2020年1月-11月3日生均采购量为49元/生。今年以来,生均采购量排名居前10位的高校依次是:淮北师范大学(含信息学院)、六安职业技术学院、宿州学院、合肥共达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工业大学、安徽医科大学、安徽理工大学、安徽农业大学、淮南师范学院、安徽工程大学(详见附件2)。

综上所述,高校之间进展不平衡的问题仍十分突出,尤其是今年以来累计采购量和生均采购量排名发生重大变化,一些原来排名居后的高校,提高思想认识与重视程度,改进组织协调和方法举措等,实现了赶超;一些长期排名落后的高校仍无明显进展,需引起足够重视。

三、主要工作举措与典型经验

实施“面向采购”以来,全省高校真抓实干,开拓进取,守正创新,实招频出,再掀消费扶贫热潮,探索出一些宝贵经验,形成了我省高校“面向采购”工作的特色品牌。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各校普遍成立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消费扶贫工作专班,配强工作力量,细化任务分工,强化目标导向。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淮北师范大学、合肥学院和亳州学院等校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查找问题、研究对策、压实责任。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深入实际,听取汇报、狠抓落实。安徽农业大学每年对“面向采购”定目标、定任务,并纳入考核。铜陵学院实行双组长制,党委书记和院长任组长,副书记、副院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二级学院党委负责人及有关处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形成全面发动、全员参与的浓厚氛围。

2﹒制定实施方案,建立激励机制

安徽大学、安徽理工大学、淮南师范学院、合肥学院、滁州学院等校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实施方案及考核办法,构建“面向采购”与消费扶贫长效机制。安徽工业大学、滁州学院等校设立专项奖励和物流费用补贴等资金,进一步调动服务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淮北师范大学规定各食堂“面向采购”数量与营业收入挂钩,并兑现奖惩。安徽师范大学、安徽工业大学等校把“面向采购”过程中考察合格的供应商纳入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商目录库,并建立引入、考核和退出机制。

3﹒拓展采购形式,扩大采购成果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安徽农业大学、安徽理工大学、安徽中医药大学、亳州学院、滁州学院、黄山学院、合肥学院、合肥师范学院、安徽新华学院、安徽财贸职业学院等校主动拓展“面向采购”和消费扶贫形式,在食堂开设“扶贫窗口”,设置“贫困地区优质农产品”展销专区,供广大教职工选购。建立食堂采购、工会福利采购、农产品展销和电商销售等全方位销售渠道。安徽农业大学通过举办农产品展销会、农耕文化节等,引导教职工自发购买贫困县农产品。蚌埠、安庆、芜湖等地高校开展区域性联合采购。

4﹒分解采购任务,实行“订单采购”

合肥工业大学建立校扶贫办、工会、总务处、宣城校区管委会等多方联动机制,分解采购任务,全面开展“面向采购”和消费扶贫工作,引导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定点帮扶,切实帮助贫困县(市、区)解决农产品销售难题。合肥学院按工会福利每人200元的标准,采购贫困地区农产品,并要求全校教职工按每人500元的标准捐购扶贫点鸡、羊等农产品,总金额达80余万元。安徽大学实现批量采购与零星采购相结合,依托贫困县(区)在合肥市设立的农产品对接点和分拣中心,以及贫困县(区)建立的现代物流运输和保鲜能力,直接通过“微商城”进行下单采购。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增强使命担当

各校要站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增强“面向采购”和消费扶贫的紧迫感、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高校‘面向采购’和消费扶贫推进视频会议”精神,强化责任担当,完善工作机制,努力争先进位。当前要抓住秋季学期学生全面返校的有利时机,在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后勤保障和学生食堂保供稳价的基础上,把消费扶贫和“面向采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抓紧抓实,努力在“面向采购”已经取得一定成效并产生广泛社会影响的有利局面下,进一步扩大战果,推动消费扶贫工作走深走实。

2﹒明确目标任务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等七部门《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通知》和《安徽省推进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各校要进一步巩固“面向采购”成果,拓展消费扶贫方式,协调确定本校“面向采购”份额占食堂原材料采购总量的比例并逐年增加。突出大别山革命老区、皖北地区和沿淮行蓄洪区等深度贫困地区精准脱贫攻坚,在采购农产品和吸纳劳务用工等方面予以倾斜。要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工作滞后的高校要加力推进,2020年生均采购量要达到上年全省平均水平(2019年全省平均的生均采购量为88元/生)。省属高校要带好头、走在前、做表率,引领全省高校“面向采购”和消费扶贫再上台阶。

3﹒扩大采购范围

鉴于贫困县(区)之间的农产品供应品种、配送保障和工作基础等方面存在一定差距。为进一步发挥高校规模采购优势,兼顾高校属地定点帮扶工作实际,高校“面向采购”和消费扶贫的范围今后不再限于原定的32个省直定点帮扶贫困县(市、区),扩大至所有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其他县(市、区),包括属地安排的定点帮扶乡、村。各校应本着竞争择优、互惠多赢的原则,在上述范围内采购优势农产品,并纳入《“面向采购”和消费扶贫采购信息表》同步报送采购量。鼓励高校之间联合实施区域性统一采购。

在巩固“面向采购”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渠道,整合资源,将“面向采购”由学校食堂拓展到工会福利和教职工生活消费。一是学校工会组织定向贫困县采购名优农产品,用于发放教职工福利之需;二是在食堂、超市等地开设“扶贫窗口”、“贫困县名优农产品”展销专区,为广大教职工生活提供便利;三是引导激励校园餐饮、物业、商贸等服务企业面向贫困县采购农副产品、吸纳劳动用工、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等,并给予必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四是鼓励高校和服务企业到贫困县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员工拓展训练和观光旅游等。

4﹒采取得力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高等学校推进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抓住当前高校消费市场旺盛的有利时机,细化实化本校“面向采购”和消费扶贫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八进”行动和“十二个一”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扩大“面向采购”规模,提升消费扶贫成效。省高校后勤协会要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职能作用,主动担当作为,广泛动员高校后勤服务企业积极投身于消费扶贫和“面向采购”之中,并建立正向激励机制。省教育厅将会同有关部门通过重点检查和暗访抽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并继续将消费扶贫和“面向采购”工作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对学校年度综合考核和脱贫攻坚专项考核范围。

5﹒建立长效机制

各校要建立健全“面向采购”和消费扶贫工作机制,充实专班人员力量,压紧压实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和督导考核,确保消费扶贫和“面向采购”工作领导有力、措施有效、推进有序。要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的原则,吸收借鉴既有的好经验、好做法,采取“点对点”校县对接供应、“面对面”大宗采购、“一体化”平台规模运作等形式,探索建立产销直供、互惠多赢的长效机制。持续推深做实“面向采购”和消费扶贫工作。

6﹒完善月报制度

为全面统计高校“面向采购”和消费扶贫成果,自本文下发之日起,将《“面向采购”和消费扶贫采购信息表》分为“学校食堂采购类”和“工会福利及教职工采购类”填报(见附件3、4),其中“学校食堂采购类”是指校内所有食堂面向贫困地区采购的农产品;“工会福利及教职工采购类”包括面向贫困地区的工会福利和慰问品采购、学校组织的教职工生活消费采购,以及校内商超、“窗口”、专区和扶贫智能专柜等销售的扶贫产品。报送时间为每月10日前填报上月的采购量,并与原周报数据衔接,防止重报或漏报。请各校加强统筹协调,确定专人负责填报,并在《采购信息表》“产品来源”一栏填列**县、区。同时建立分类统计台账,保留支付凭证或采购、销售流水等原始凭证备查。严禁数字造假、虚报冒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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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高校“面向采购”和消费扶贫采购量排名表

2. 高校“面向采购”和消费扶贫生均采购量排名表

3. 《“面向采购”和消费扶贫采购信息表》(学校食堂采购类)

4. 《“面向采购”和消费扶贫采购信息表》(工会福利及教职工采购类)



安徽省教育厅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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