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各类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切实维护学生身体健康和校园安全,近期,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部署开展为期2个月的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认真对标不同供餐模式,认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建立工作台账,立行立改。设置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或邮箱,受理学生或家长举报,动员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积极参与整治行动,接受群众监督与评议,让学校食堂管理在阳光下运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梳理监督检查、投诉举报、媒体曝光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在各校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所有学校进行拉网式全面复查,复查率达到100%,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消除问题隐患。同时,各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以县(区、市)为单位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分管负责同志以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题培训,做到培训对象全覆盖、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全知晓,切实提高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
《通知》强调,各地各校要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成效的最现实检验,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最直接举措,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焦点问题,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整改,全面消除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确保不发生校园食品安全事件。要以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既集中力量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又推动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深层次矛盾问题。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解决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食堂经营管理风险防控不到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食品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省教育厅将成立工作组赴全省各地各校抽查验收,督促各地加大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力度,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切实保障师生“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