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徽省高校“标准化学生公寓”创建试评调研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1989 来源:省寓专会 发布时间:2021-10-21 17:21:16 分享至:

皖教后协寓〔2021〕7 号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高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水平,安徽省高校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委托安徽省高校学生公寓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寓专会”)拟定了《安徽省高等学校标准化学生公寓创建标准》(征求意见稿),并多次组织专家和部分高校代表研讨论证。为了尽快发布实施,现决定进行标准化学生公寓创建标准自评和现场试评调研工作。通过试评调研的方式,进一步修改完善《安徽省高等学校标准化学生公寓创建标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评调研工作
1﹒自评高校的确定。寓专会主任单位、秘书长单位以及四个片长单位;片长单位须另行各自推荐至少两所不同类型的高校参加。
2﹒自评方式。各高校自评时自主选择本校一栋(或连体楼)学生公寓楼,对照《安徽省高等学校标准化学生公寓创建指标评价表》进行打分,并将打分结果以及对应的佐证材料关键信息填写到评价表里。如对条款的合理性有意见或建议时,可在对应条款上直接修改。若有其他建议,可在评价表最后总结栏单独注明。
3﹒自评材料。参与自评的高校,请事先准备相关佐证资料,并装订成册,以备寓专会组织的专家组现场试评调研时查阅。
4﹒自评结果的上报。参与自评的高校,请按《安徽省高等学校标准化学生公寓创建指标评价表》对照打分,并于10月28日17:00前将《安徽省高等学校标准化学生公寓创建指标评价表》纸质版扫描件(花脸稿,需加盖管理部门公章)发至指定邮箱:hfutwy@hfut.edu.cn
二、现场试评工作
1﹒试评高校的确定。从所有参与自评的高校中随机选择。
2﹒现场试评方法。现场试评专家通过听取汇报、查看查阅文件资料、现场询问等方式进行验收。
三、现场试评专家的组成
1﹒参加自评高校须选定一位成员,作为参与此次现场试评调研工作的专家库成员(随自评结果材料一起上报)。
2﹒寓专会拟在10月31日-11月12日,从上述专家库抽取专家参加现场试评工作。

四、相关工作要求
1﹒参加试评的高校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自评环节各项工作。
2﹒试评专家要注重创建指标与实际工作的相对应性,试评后要提交试评工作总结,对创建指标的修改提出建议。
3﹒对此次自评和现场试评调研工作,如有疑问可联系寓专会,联系人:朱旭英,联系电话:15345697665。

附件:《安徽省高等学校标准化学生公寓创建指标评价表》

安徽省高等院校后勤协会学生公寓专业委员会(代章)
2021 年 10 月 21 日

附件《安徽省高等学校标准化学生公寓创建指标评价表》.pdf

评价总结及参与评价人员名单.docx

一审:陈娟 二审:陈昌胜 终审:潘鸿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