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教秘〔2021〕221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中央和省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结合贯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等30部门《关于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指导意见》(发改振兴〔2021〕640号)和省财政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皖财购〔2021〕47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巩固拓展高校食堂面向贫困县采购农产品(以下简称“面向采购”)成果接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2018年起,我省在全国率先组织高校开展“面向采购”,随后拓展为全方位、多形式的消费扶贫行动,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出了重要贡献,探索出“政府推动、高校联动、市场驱动”的“面向采购”“安徽模式”。
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中央做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设立5年过渡期,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各校要充分认识巩固拓展“面向采购”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性、紧迫性,牢记初心使命,保持定力耐力,巩固拓展“面向采购”和消费扶贫成果,接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重要支撑,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二、明确目标任务
各校要认真总结三年来“面向采购”和消费扶贫的有效经验和方法举措,对标中央和省关于消费帮扶和乡村振兴的最新要求,补短板、强弱项、上台阶,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担当,推动消费帮扶工作走深走实。根据中央和省关于“健全完善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相匹配的考核指导体系,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建立常态化约谈机制,加大问责问效力度”的要求,将高校消费帮扶职责履行情况和成效作为高校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强化组织领导
各校要切实扛起消费帮扶的重大政治责任,在原“面向采购”和消费扶贫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基础上,调整充实领导力量和工作力量,成立由校级领导任组长,学校后勤、工会和财务等部门负责人参与的消费帮扶领导小组,落实责任主体,有效整合资源,形成强大合力。
四、拓展采购范围
高校消费帮扶的范围,一是省内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本校定点帮扶点;二是本着竞争择优、互惠多赢的原则,面向省内其他脱贫县(区)采购优势农副产品;三是面向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简称“832平台”)采购。
高校消费帮扶的方式,一是学校食堂面向上述范围采购帮扶农副产品,采购量不低于本校食堂食材采购总额的10%,并协助供应主体将有关农产品上架“832平台”,实现线上采购。食堂承包企业通过“832平台”采购的农副产品,均计入本校采购总额;二是学校工会组织定向上述范围采购名优特色农副产品,用于发放教职工福利和慰问品,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爱心认购”等方式集中采购滞销农副产品;三是在食堂、超市等地开设“消费帮扶特色农产品”窗口和展销专区,引导广大教职工自主消费,并鼓励采购“832平台”农副产品;四是引导激励校园餐饮、物业、商贸等服务企业面向脱贫地区采购农副产品、吸纳劳动用工、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等,助力“万企兴万村”行动;五是鼓励高校和服务企业到脱贫地区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员工拓展训练和观光旅游等。
五、完善工作机制
为实现高校“面向采购”与消费帮扶工作的有效衔接和高效转换,省教育厅将进一步做好协调服务和跟踪督促工作,定期发布工作进展情况通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创新模式。自2021年6月起,将原“面向采购”和消费扶贫采购信息转换为消费帮扶采购信息。请各校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建立分类统计台账,保留采购合同、支付凭证和采购、销售流水等原始凭证备查。防止重报、漏报和错报。
联系方式:省高校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合肥市舒城路11号原民主党派办公楼5楼509室
邮 编:230001 电子邮箱:jytxffp@163.com
联 系 人:陈昌胜 0551-62998623
陈 娟 0551-63632269
安徽省教育厅
2021年6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教育部发展规划司、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直机关工委、省总工会、省供销合作社。
皖教秘〔2021〕221号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接续大力实施高校消费帮扶巩固拓展“面向采购”成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