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统一部署,工委巡察组第二小组于2023年8月27日至9月22日对教育宣传中心、教育后勤、教育评估中心、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等党支部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教育宣传中心、机关服务中心、教育评估中心、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高校后勤管理服务中心等5个单位处级领导干部,内设机构负责人等。
二、巡察内容
围绕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加强政治监督,聚焦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监督检查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委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巡视巡察及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室,设置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接待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室: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25号梅山饭店北楼607房间。
(二)意见信箱: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25号梅山饭店二道门南50米处。
(三)电子邮箱:dexcz@ahedu.gov.cn。
(四)专门值班电话:0551—62291587。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2023年9月20日截止。
根据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省委教育工委巡察组
2023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