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后学〔2007〕002号
关于举办高等学校食堂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卫生知识省级骨干培训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省教育厅直属中专学校,有关社会餐饮企业:
学校食堂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是学校食品卫生的直接管理者和操作者。加强对学校食堂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是不断提高学校食堂管理和服务水平的必要手段,也是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包括肠道传染病)事件发生和流行的重要措施。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卫生知识培训基本要求〉的通知》(教体艺厅[2006]7号)和省教育厅教秘[2006]344号、教秘[2007]24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定于7月17-19日,举办高等学校食堂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卫生知识省级骨干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时间:2007年7月17-19日。
培训地点:合肥,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培训中心。
二、培训对象
1、各高等院校(含高职、高专院校,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餐饮中心主任(餐饮负责人),省教育厅直属中专学校餐饮负责人;
2、为学校提供餐饮服务的社会餐饮企业的学校食堂经理。
参加培训人员均由所在学校(单位)统一组织报名。
三、培训内容
1、相关法律法规
2、食品卫生管理规定
3、食品加工操作卫生要求
4.常见食物污染及其预防控制措施
5.食物中毒及常见肠道传染病的预防
6.膳食营养知识
四、培训方式与培训费用
培训方式:邀请专家集中授课,观看教学光盘,学员实地参观考察。
培训费用: 500元/人(含资料费、参观考察等)。培训期间住宿费自理。
具体培训组织工作由省高校伙食专业委员会承担。
五、培训考核
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的,颁发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安徽省学校食堂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上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作为学校食堂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上岗的必要依据。此证有效期三年,并实行年检制度。
六、培训要求及联系方式
1、请参加培训的同志,填写《安徽省学校食堂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卫生知识省级骨干培训登记表》(附件一),并经单位签章后,连同本人一吋免冠照片两张,报到时交培训班会务组。
2、请各单位妥善安排参训人员,并将报名回执(附件二)于7月5日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传至省高校伙食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安徽理工大学后勤集团办公室)。
3、联系方式:
张瑞兴 电 话:0554-6668254
传 真:0554-6668985
E-mail: hqjtbgs@aust.edu.cn
刘 恬 电话:0554-6634161 0554-6668464
E-mail:liutian79@163.com
4、培训班报到时间:2007年7月16日下午
报到地点:合肥市潜山路382号,长江西路与潜山路交口南100米,火车站乘801路牙膏厂或省农机校站下,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内培训中心。
总台服务电话:0551-2231017(南楼)
省邮电职业学院联系人: 陈 侠
电 话:0551-2231102 3228819
附件一:安徽省学校食堂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卫生知识省级骨干培训登记表
附件二:安徽省高等学校食堂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卫生知识省级骨干培训班报名回执
安徽省高等学校后勤管理学会
二○○七年六月十八日